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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7-05-26 08:05:51【打印】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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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成人学校、有关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奉化区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我区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坚强保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开展师德师风大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融入宁波主城区、高标准实现教育现代化中心任务,牢牢扭住力抓师德师风建设核心任务,以“严明纪律,爱岗敬业,转变作风,树好形象”为主题,分析新形势、应对新挑战,以具体问题为导向做好补齐短板,以集中整治活动为牵引抓实作风建设,以明确责任措施为支撑保障活动落实,全面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奉化教师队伍。
二、活动对象和时间
全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和职工,活动从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同时根据活动具体开展情况和经验总结建立起师德师风整治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一)教学行为怠惰。主要表现为:
1.缺乏钻研业务精神,不主动学习研究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
2.不认真做好备课、改作等教学常规工作,课堂教学组织混乱、管理不到位。
3.不重视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不积极参加或消极应付各类教研教改活动,
(二)职业状态萎靡。主要表现为:
1.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和为民服务意识,对待工作敷衍塞责,没有责任感。
2.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教学手段陈旧,缺乏创新精神,习惯以“旧经验”代替“新理念”,业务水平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3.工作中缺乏热情、缺乏爱心,只教书轻育人,不能平等公平对待学生。
(三)个人利益至上。主要表现为:
1.对待学校布置的工作拈轻怕重、挑三拣四,只图待遇、不讲奉献。
2.接受家长宴请或礼品礼金,向学生推销各种辅导资料或学习用具。
3.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热衷于从事“第二职业”。
(四)纪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
1.工作态度不端,经常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购物或未请假外出,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2.自我约束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禁令,浸染社会不良风气,甚至违法乱纪。
3.不讲政治规矩,遇事妄加猜测、乱发议论,在群众和学生面前言论不当。
四、开展四大集中整治行动
针对部分教职员工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上述四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着重开展四大集中整治行动。
(一)开展业务能力大提升行动,整治惰于学习、业务不精问题。
各学校要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主线,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以打造一支品格优秀、业务精良、勇于创新、善于合作的高质量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切实抓好教师全员学习,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业务水平。
1.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局机关和各学校(单位)要大力营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提倡每天学习一小时,要充分发挥读书沙龙和研讨交流会等载体作用,建好用好各自的学习平台,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学习品牌。名优骨干教师更要发挥榜样模范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领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积极探索,创新实践,逐步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
2.开展岗位大比武活动。各校要在抓好全员学习基础上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大比武活动,于2017年4月底前制订好计划,明确内容、落实方案。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业绩、立足讲台比业务,以比促学,以学促教,营造刻苦钻研、乐学善思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岗位大比武活动,切实改变部分教师身上存在的懒散、消极的学习态度。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名优骨干教师激励机制,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干部选拔等方面重点向名优骨干教师倾斜,激励教师积极向学科骨干、名优教师迈进,向专业型、学者型方向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提高我区总体教学质量。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人才工作科、教师进修学校
(二)开展职业道德再教育行动,整治教职员工职业懈怠问题。
职业懈怠感是影响师德师风、工作作风的重要原因。各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教职员工职业懈怠现象,查找问题、分析根源、寻找对策,同时切实关心教职员工身心健康,提升工作幸福指数,消除职业倦怠感,帮助教职员工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
1.培育敬业爱岗的师德。各校必须开展职业道德再教育,组织教师重新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申教师职业道德。5月底前要求教师对照《规范》,结合“百张清单补短板”活动,深入开展对标检视,认真撰写对照材料,明确落实整改方案。不仅自己查,还要群众评,要广泛开展作风满意度测评,充分利用家校通和新媒体平台,采取“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法,主动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和做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留意校园“最美一瞬间”镜头和身边“最美教育人”事迹,广泛宣扬。
2.增强热情服务的意识。核算中心、考试中心、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办理流程、提高办结效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改革,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局属各科室、学校(单位)在家长咨询和办理入学、转学、休学等手续时要做到“一次性告知”和“一次性办结”,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对工作热情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意见较大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3.狠抓加油快干的作风。紧盯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这一中心工作、深化新课程改革这一重要任务及奉化中学、实验小学迁建等重大工程项目,全面开展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对照事先的工作进度安排开展督查行动。对因工作拖沓等原因,影响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进度,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坏社会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相应责任人。
4.强调主动化解矛盾的态度。各校各单位必须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实现信访“零增量”。4月前要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可能引起群众不满,影响干群关系、师生关系,引发信访事件的各类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师德师风焦点问题。集中开展一次初信初访和历史遗留问题破解行动,真正把矛盾隐患和问题症结搞清楚,主动作为、提前介入,错在己身的立即改正,确实无法化解的必须及时上报局监察(信访)室,由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对因学校领导、教师不作为、乱作为引起非正常信访或因工作不主动、不敢担责、逃避问题而导致矛盾激化或难以破解的严肃追责。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信访)室、督导(行政审批科)、教育工会
(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整治有偿补课屡禁不止问题。
整治中小学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是本次师德师风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诱导、动员、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
1.倡导自觉抵制。各校要充分讲透政策,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将抵制有偿补课转化为教师个人自觉行为。党员、名优教师要带头签订和宣读《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向学校、学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坚决防止有悖于师德规范的情况出现。
2.加大查处力度。今年3月开始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网络监察等方式,并根据社会各界投诉举报信息,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牟利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违规的教师,严格按照《宁波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教人〔2016〕203号)文件要求,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扣发绩效工资、撤销荣誉称号、降低专业技术职称、调离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罚。
3.强化责任追究。各中小学校要明确主题责任,对本单位内可能存在从事有偿补课问题的个人重点排查、重点教育。校长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凡对上级部门禁止有偿补课工作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造成本校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风气滋生蔓延,或对本校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问题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并视情况对校长予以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直至降职处理。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人才工作科、监察(信访)室
(四)开展政治习惯硬锻造行动,整治自由散漫、规矩不严问题。
具有良好的政治习惯,是学校班子和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各学校要将师德师风整治活动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修订完善校务议事制度、从严从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着力开展教师良好政治习惯锻造行动。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深入各校、各单位,着重查处工作态度不端、纪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的人和事。
1.健全和落实校务议事制度。各类学校要根据各自特点,依据《学校章程》规定,成立校务委员会,修订完善和落实校务议事制度。在校长负责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监督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加强议事协商,提高学校班子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未按要求落实议事制度,导致重大决策出现失误,产生一定影响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2.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不够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缺乏感召力等问题,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2017年5月起对局属各基层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基层党组织落实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八项制度”,即“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固定组织生活日制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缴纳党费制度,着力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推行党员教师负面言行提醒制度。强化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推行党员教师负面言行提醒制度,引导党员说正确的话,做正确的事。党员教师要有“红线”意识,在不良信息面前要保持清醒头脑,要敢于发声,主动作为,对党员教师传播不良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红色文化在砥砺党员教师品格、锤炼党性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创意党组织生活新模式,切实增强党员教师政治意识。
4.严明党员教师政治规矩。学校领导、党员教师要带头垂范,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禁令,全面强化政治规矩硬约束,帮助教师树立敬畏意识、底线意识和表率意识,切实解决部分教师目无法纪、我行我素、言行不当、品行不正的问题,着力锻造一支心中有信仰、肩上有担当、脚下有底线的干部教师队伍。
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信访)室
五、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人人参与
设立教育局师德师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要重点抓,相关部门要协调抓,形成整体合力。要求各校立即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师德师风整治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全区开展干部作风大整治活动部署要求和全区中小学校长会议相关精神,认真学习领悟本《实施意见》,从本校本单位实际出发,于2017年3月底前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并精心组织实施,相关方案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上报局师德师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沈炜。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的灵魂所在,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师德师风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整治工作做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做好宣传工作,抓好舆论导向,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作风大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查整改,确保成效明显
要求整治活动与“做合格党员”、“做合格教师”相结合,广大党员、教师应牢记“担当”和“育人”两大主旋律,强化师德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要见事见人、到点到面并制订出时间到点、任务到人的整改方案。学校必须建立督促机制,坚决做到自查自纠不深刻不放过、问题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得力不放过,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区教育局将在各校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巡查,确保整治活动整到实处、治到根本。
(三)立足中心工作,确保机制长效
当前是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的决胜时期,各学校要把这次师德师风整治活动与推动创建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创建中加大整治力度,在整治中提升创建实效,着力把整治活动的结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果,确保整治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必须抓住影响师德师风建设的关键问题,及时总结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工作经验,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制订可操作性强、契合本校实际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师德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师德师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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